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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家庭①】互敬互爱,绽放民族团结之花

黄涛,男,汉族,现年3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在红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是一名法院司法警察。他有一位漂亮的哈尼族妻子,在红河县第一小学工作,是一名老师,也是一名党员,夫妻俩育有两个可爱的哈尼姑娘。夫妻间互敬互爱,用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不同的文化和民族,并通过言传身教,共同营造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多民族家庭。




一、互敬互爱、家庭和美,用家庭小爱谱民族团结赞歌

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因此,黄涛夫妻俩尊重彼此的文化差异,不会因为文化不同而产生矛盾和冲突。他们经常相互交流和沟通,了解彼此的生活习惯、价值观,生活之余带着全家人一起跳哈尼乐作舞,彼此间讲着哈尼语、彝族、普通话,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他们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向身边的人传递正能量,鼓励大家积极向上、团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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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黄涛家庭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尊重彼此的意见和感受,经常一起分享生活中的点滴趣事,让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们用家庭的温暖和幸福共同抚育着两个女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言传身教、以德育人,共同构筑幸福美好的生活

鼓励孩子学习不同民族的文化知识,了解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增强孩子对多元文化的认同感。黄涛夫妇带着孩子们参加哈尼长街古宴、姑娘节、矻扎扎节、火把节、泼水节等节庆活动,让孩子亲身感受不同民族的文化魅力。夫妻俩还经常带着孩子参观书画摄影展,通过书画摄影让孩子们学习到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知识,了解到红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民族节庆,感受到红河巨变、红河发展、红河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进步画面。他们教育孩子要尊重不同民族文化的差异,明白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鼓励孩子与不同民族的同学交朋友。


黄涛家庭将尊重不同民族风俗习惯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中,增强了孩子的民族认同感、自豪感。这种教育方式不仅有助于家庭的和谐与团结,也为社会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邻里相亲、团结和睦,共续民族团结和谐邻里情

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体现是家庭成员尊重不同民族邻居的文化和习俗,不会因为文化差异而产生歧视或排斥。夫妻俩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着周围的邻居,在点滴小事中传递着关爱与温暖。每次回玉溪老家,他们都会带来自家父母种植的土特产,分享给邻居们。小区楼道里的灯已经很久没有亮过了,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他们注意到这个情况后,自掏腰包购买了新的灯具,并亲自安装。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让邻里们感受到了他们的真诚与善良。他们的善举不仅为自己家带来了和谐与温馨,更为整个社区注入了正能量。

黄涛家庭主动了解邻居的民族背景和风俗习惯,并在日常交往中加以注意,他们与不同民族邻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通过互帮互助,形成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


四、脚踏实地、勤恳工作,用行动践行民族团结精神

在红河县人民法院,黄涛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和法警负责人,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民族的当事人,从警11年来,他岗位业务娴熟,在押解值庭、安保维稳、执行现场的活动中他身先士卒,带领法警出色完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从未发生过警务安全责任事故。他先后多次被评为红河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红河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河州“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优秀奖,2023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在红河县第一小学,妻子在学校教书育人,全心全意地爱护着各民族的每一个学生。她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数学教师,更是一位深受学生爱戴的教育者。她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精湛的教学技艺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倾心教育着不同民族的“小石榴花”,她教的数学成绩多年保持全年级第一的荣誉,赢得了大家高度赞誉。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河县“优秀教师”“骨干教师”,2023年红河县第一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一等奖。

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黄涛家庭把爱护民族团结看作是爱护自己的眼睛,他们充满爱心、积极向上、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共同营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幸福、向上的多民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