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上半年业务质效分析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主持会议,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部分条线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应光通报了我院1至7月份主要业务数据,对各项指标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各部门负责人围绕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分别进行汇报,同时深入剖析短板弱项问题原因,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各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并针对核心指标实现突破与提升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红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案件和综合业务质效总体趋势向好,但仍存在短板弱项。各部门要正确认识业务质效分析研判的必要性及重要性,聚焦本次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找清工作方向,找定工作目标,找准问题症结,夯实工作责任。
一、聚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实“检护民生”工作。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切实办好群众信访,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际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找准检察履职突破口和发力点,推进专项行动落细落实。 二、聚焦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检察护企”监督办案力度。 结合边疆企业发展实际,秉持与上级检察机关同频共振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 三、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培育典型案事例。 各部门切实增强履职的主动性、精准性、针对性、时效性,办出一批社会效果好的精品案件。要将培育典型案例与四大检察业务融合起来,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紧扣我院工作实际,梳理一批案件线索,着力培育一批典型。 四、聚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纪律责任。 全体人员要认真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条例和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内核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