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县法院执行局始终聚焦红河中院“党建强引领,全省走前列”工作目标,抓好“强学习、带队伍、保廉洁”三条主线,精心打造的“哈尼利剑”执行品牌,执行工作质效持续实现新进展。2022年在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年度质效考核中获得了满分100分,与省内其他两家法院并列全省第1名。2023年4月,红河县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原执行局局长李梅春荣获“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6月,执行干警朱桥荣被评为“红河州优秀共青团员”。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的属性,坚持“执行抓党建,党建促执行”的工作方针,不断推进党建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将支部建在庭上,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汲取榜样力量,始终秉持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引领执行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精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行动、暖民助企专项执行行动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等系列集中强制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分子。健全“立保审执破”衔接机制,挽救危困企业,坚持以实现企业利益和企业经营恢复为双重导向,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工作,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治理问题,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营商环境变化。
坚持“文化助执行强执行”工作思路,打造“哈尼利剑”执行品牌,“哈尼”代表勤劳勇敢、团结拼搏、敢为人先的哈尼族人民群众,“利剑”代表锋利的宝剑出鞘,体现法院高效的执行力和震慑力。近年来,红河县法院持续发扬攻坚克难、敢打必赢的过硬作风,用敢啃硬骨头的坚定决心,以“哈尼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依法、及时、智慧地运用各种强制措施,重拳出击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分子,挤压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空间,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2023年司法拘留24人、2名当事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坚持内部挖潜力、外部促合力,通过筑牢执源治理框架、加强诉讼保全力度、完善执前和解机制、建立“和”后回访制度、优化执行绩效考核、营造严打失信氛围的“六位一体”实举措。出台《切实推进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专项制度,全面实现执行案打造全程全域、分层分类的基层执源治理新格局,实现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2023年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下降8.1%,有效遏制住执行案件逐年递增的势头,执源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在全力开展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的基础上,用活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向社会主动公开执行动态,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广泛宣传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及惩戒效果,常态化营造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打高压态势,2023年以来各类执行宣传报道累计点击量达200余万次,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守信者处处受益”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不断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执行依据,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行为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