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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家风,传递文明火炬“好家训”——红河县人民法院举办“弘扬好家风 传承好家训”文明实践宣讲活动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不仅承载着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同时也承担着传承文明、塑造新风的重要使命。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红河县人民法院举办了以“弘扬好家风 传承好家训”为主题的文明实践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本年度被评为“民族团结示范家庭”的三位家庭代表,他们分别

从家庭文化的传承、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支持,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民族团结精神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宝贵经验和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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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芳和钱伟良组建哈尼族家庭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四口哈尼之家,李秀芳十年来,以公平公正的司法为民之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俩提倡勤俭节约,秉承着“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的优良家训,与家人一同沐浴着民族团结、互相尊重、共同前行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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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玥一位美丽大方的哈尼族职工,她与家人齐心协力,共同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他们的家庭之中,和谐与快乐是家的主旋律,而这种情感也在邻里之间搭建起了坚固的信任和相互支援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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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位参与分享的黄涛,是一个将不同民族文化完美融合的家庭。夫妻二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学习和肯定不同民族的文化。家庭成员之间携手共进,既尊重传统又善于创新,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团结,织就了和谐邻里的社会纽带。

随后,活动进入自由发言环节,全体职工自由发言,相互交流了各自的家风家训与实践经验。干警们畅所欲言,讨论各自的家庭教育和文明实践方式,大家纷纷表示,一个和谐的家庭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家庭的每一份力量都是社会前行的动力。

家庭是社会文明传承的重要基地,通过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增强了干警的家庭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形成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下一步,红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激励干警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传承优秀的家风家训,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为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力量。